按照《沙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国务院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衔接工作的通知》(沙政办字〔2018〕1号)要求,对涉及我局的坝顶兼做公路审批等6项事项全部予以取消。
一是认真对照文件要求梳理部门行政许可事项,及时清理取消事项,对于取消的行政许可立即停止审批;二是及时调整部门权力清单、行政执法清单、责任清单、行政许可事项目录;三是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政务服务中心大厅LED显示屏公开取消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其他清单,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今后,行政审批局将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衔接取消下放事项文件要求,及时做好衔接工作,确保取消下放事项全部衔接落实到位;同时,做好主动公开,实现事项审批阳光透明,做到不走过场、规范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