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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河市创新创业大赛暨第四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选拔赛,等你展示风采

发布时间:2020-06-11    来源:人社局     打印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努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大力推动“三创四建”活动,引导广大创业者顺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增强创业创新意识,勇当创业先锋,培育一大批本土优秀创业人才,为建设经济强市、美丽沙河做出更大的贡献。制定具体大赛预案如下:

一、大赛主题

创响新时代,共圆中国梦。

二、参赛对象

沙河市内年满16周岁的各类创业创新群体均可报名参赛,项目所在地位于沙河市内。重点鼓励高层次人才、留学回国人员、高校和技工院校学生(毕业生)、去产能转岗职工、复转军人、返乡农民工、残疾人等创业者参赛。

三、参赛条件

报名参赛项目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前两届大赛全国决赛获一、二、三等奖和优胜奖的项目不能参加。

(一)创新项目组报名参赛条件

1.截至2020年6月15日,参赛主体尚未在市场监督部门登记注册的创业团队或在工商登记注册未满1年的初创企业或机构。

2.参赛项目具有创新性的技术、产品或经营服务模式,具有较高成长潜力,且项目的技术、产品、经营均属于同一参赛主体。  

3.参赛项目须为原创性创新项目,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不会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所有权、使用权和处置权。

4.参赛者须为该项目的第一创始人,或受其委托参赛且为核心团队成员。

(二)创业项目组报名参赛条件

1.截至2020年6月15日,参赛主体为在市场监督部门登记注册满1年且未满5年的企业或机构。

2.参赛项目具有创新性的技术、产品或经营服务模式, 具有较高成长潜力,且项目的技术、产品、经营均属于同一参赛主体。  

3.参赛项目为原创性创新项目,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不会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所有权、使用权和处置权。

4.参赛者须为该项目的第一创始人,或受其委托参赛且为核心团队成员。

(三)创业扶贫专项赛报名参赛条件

1.截至2020年6月15日,参赛主体为尚未在市场监督部门登记注册的团队或在市场监督部门登记注册未满5年的企业或机构。  

2.参赛项目带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或残疾人就业不少于30人(小微企业占总人数的比例不少于20%)

3.参赛项目具有创新性的技术、产品或经营服务模式,具有较高成长潜力,且项目的技术、产品、经营均属于同一参赛主体。

4.参赛项目为原创性创新项目,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不会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所有权、使用权和处置权。

5.参赛者须为该项目的第一创始人,或受其委托参赛且为核心团队成员。

四、报名方式

(一)报名电话:0319—8921610,0319—8921510

(二)截止时间:2020年6月15日。

(三)报名地址:沙河市人力资源市场

五、大赛流程

(一)大赛评委。由组委会邀请创业指导培训、企业管理咨询、成功企业家、创业就业政策、邮储银行信贷管理方面的专家担任评委,评委人数为3-5人。大赛前将对选手进行培训指导。

(二)创业成果展示。时间限定3分钟,主要以参赛者项目展示和可行性分析(应用性分析)陈述的方式进行,可以采取产品实物、道具场景、多媒体、角色扮演、现身说法等多种形式,展示选手创 业发展过程中所取得的成绩,体现创业过程的重要经历,着重体现选手创业风采及创新设计能力。

(三)创业计划路演。时间限定4分钟,选手可通过语言表述和PPT 等手段展示选手企业现状及本企业未来发展规划,证明实现的有效性,展现选手企业发展模式和远景规划。

(四)评委提问及点评。时间限定3分钟,评委根据以上环节,向选手提问相关情况,提问环节结束后,由评委对选手整体情况进行点评。

(五)评委评分:选手比赛结朿后,由评委对比赛选手进行现场评分。

六、推荐报送

比赛后,根据综合成绩,推荐出3-5名选手参加邢台市大赛,最终参加“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

七、奖励与扶持

(一)市组委会对获得市级选拔赛一、二、三等奖、优秀奖的项目颁发奖杯、证书,并分别给予一等奖20000元、二等奖15000元、三等奖10000元,优秀奖5000元,获得一、二、三等奖、优秀奖的项目由市人社局授予“邢台市优秀创业创新项目”称号;对获得“邢台创翼之星”的项目颁发证书。

(二)所有参加市级选拔赛的项目纳入邢台市创业项目库,通过系列宣传推广,提升创业项目和创业者知名度,优先向创业投资机构推荐,提供长期跟踪服务,提高其市场发展潜力,并在入驻创业孵化园区、贴息贷款、培训辅导、资金扶持等方面给予优先扶持;对获得“邢台市优秀创业创新项目”称号的项目,可放宽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加大资金等政策扶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