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建筑工地复工复产,抓好扬尘治理工作,我办积极开展建筑工地复工复产帮扶工作。按照《邢台市房屋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标准二十一条》进行督查检查,同时积极协调解决企业合理诉求。
在施工工地开工前严格落实“七个百分之百”标准的基础上,重点抓好各施工阶段的扬尘治理工作。在基础开挖和基础回填阶段,严格落实围挡、道路硬化、土方苫盖、湿法作业和出入车辆冲洗、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等措施。主体建设阶段重点抓好裸土苫盖、洒水降尘,以及重点时段喷涂、焊接等管理。在主体完工和室外配套建设阶段,主要抓住主体窗口封闭防尘、楼内清扫、垃圾外运、管网道路建设等扬尘治理措施。同时,在每一个施工阶段,都要把“七个百分之百”的标准要求贯穿始终,通过高频次的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整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