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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河市局加强建筑扬尘环保税税源管控工作

发布时间:2020-12-23    来源:税务局     打印

一是强化采集“识别力”,保障信息采集户数。辅导大厅人员提高从报验户行业和合同内如何识别剔除明显不属于环保税征税范围项目的能力,将实际为建筑扬尘企业进行环保税信息采集;大厅人员负责环保税税源后续核查采集工作,对2019年以来报验登记未采集环保税信息的纳税人进行补录工作。

二是强化辅导“点到点”,保障税源信息正确。将建筑扬尘环保税采集及申报注意事项、环保税基础信息采集表和申报表样表以下通知的方式对税务人员进行再次宣传辅导;同时要求管理分局进一步核实建筑扬尘环境保护税纳税人基础信息及申报信息,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是强化监管“一条线”,保障依法征缴税款。在加强税源信息采集的同时,进一步提出在环保税纳税人开票环节、核销报验等环节核查环保税采集申报和完税情况措施,使其依法缴纳应纳环境保护税款,实现在大厅征收源头上做好税源管控和财政税收征管工作。